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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馆际互借管理规定

  • 时间: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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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z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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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馆际互借管理规定

为顺利开展馆际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服务于学院教学科研,特制定纸质文献馆际互借管理办法如下:

一、馆际互借服务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馆际互借服务流程:

(一)各系老师必须持本系证明(加盖部门印章,证明确属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在编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到图书馆三楼技术部登记后领取馆际互借证和馆际互借表。每人限领一个证件,证件只限本人使用。

(二)持馆际互借证与馆际互借表到许昌学院图书馆即可借书。

(三)读者持馆际互借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6册,借期30天。

(四)借完图书后必须及时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三楼技术部归还馆际互借证。

(五)所借图书应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到许昌学院图书馆归还,图书不可续借、不可超期。

(六)所借文献污损、丢失、超期或因馆际互借证管理不善而出现被冒借等情况时,依据许昌学院图书馆借出文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馆际互借员:宋雅民15937439423;李震13569933576

图书馆

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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