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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新媒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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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我校各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以学校或校内各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须履行备案程序。

此次备案的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等。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备案登记表》(登记表可在我校校园网网站通知栏下载附件)。登记表中“创建主管单位审批意见”处由各单位党总支负责人签字(院直单位由支部书记签字)并盖章。登记表纸质与电子档于921日下午17时前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

箱:xzyzxb@126.com

话:2270367

组织宣传部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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