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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面实施阳光事务集中公开活动

  • 时间: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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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阳光党务政务集中公开活动实施方案》(许办〔2012〕4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许昌市阳光事务集中公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许人社事业〔2012〕8号)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阳光事务集中公开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经深入研究,我院以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种时限类别,将各项工作予以归类划分,并采取公开栏、会议公文、网络媒体等形式,从9月11日起,对校务公开目录中规定的内容全面实施公开。

学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院直职能部门及各系部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指示精神,认真整理、制定本部门校务公开栏。二是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三是将此项内容纳入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四是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议公文收集、归纳、整理工作,加大网络媒体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全院校务公开实施工作。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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