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团建”的团建思想,进一步落实组宣部、团委《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许职院团20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提前一年推荐、教育的原则,规范我院“推优入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党组织输送更多更好的优秀团员,现将我院2009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团员,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有正确的入党动机,本人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2.能理论联系实际地学习,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基础知识了解较全面;
3.入党动机端正,具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4.获得过院以上荣誉称号;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维护社会公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敢于坚持原则;
6.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8.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且成绩优良,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课程;
注:1、学年度获院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社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市级、省级以上荣誉称号,08级学生可以根据情况放宽此项要求。
2、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及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院系团组织、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以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二、推荐比例
1、各团支部按团员总数的6%推荐;
2、院系学生会干部按照30%的比例由主管部门向本人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不占所在支部指标;
3、凡由团委正式发文成立的学生社团,按照社团注册会员中团员人数的2%向本人所在团支部推荐,不占所在支部指标;
4、教工团员由所在系教工团支部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优前教育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时间:2009年2月
(二)团支部筹备推优会
1、团支部筹备召开支部推优会。由团支部委员会酝酿本支部的推荐人选,做好推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时间:2009年3月5日至9日
要求: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天上报系团总支。
(三)团支部召开推优会
1、团支部召开团员(包括本支部的学生党员)推荐大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数超过本支部人数的4/5方可进行。
要求:(1)推优会开始前,要求团支书首先向支部成员介绍会议流程,说明“推优”程序及推荐条件,并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团总支应委派辅导员参加推优会,其具体任务为:监督推优会会议过程;解答同学对“推优入党”程序的疑问;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推优评议记录表》,上报团总支。未有辅导员参加并最后签署意见的推优会为无效。
2、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在会上进行陈述,明确的表明入党志愿和动机,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团支部全体成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陈述及其日常表现,讨论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票工作要当场进行,投票结果应当场公布。获到会人数50%以上票的团员方可被团支部推荐。
5、支部推优会结束后,由辅导员负责整理《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推优评议记录表》,并及时上交系团总支。
时间:时间:2009年3月10日至12日
(四)团总评议推荐及上报推优结果
1、综合评议
在各支部材料上报后,团总支召开评议会议,参加支部推优会的辅导员员首先汇报所参加支部的推优情况,然后全体委员对各支部推优工作进行评议。对不符合程序和原则的,要求支部重新推优。
2、上报名单
经系团总支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讨论确定后,被推荐人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连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推优评议记录表》,由团总支上报院团委。
时间:时间:2009年3月13日至15日
(五)团委讨论推荐
院团委组织召开院团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本次推优结果,并向学生所在党支部推荐。
四、 推优工作中注意事项
1、在推优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给予团内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由院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推优入党工作由各系团总支书记和各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各团总支和团支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九年三 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