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节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xywh 发布时间:2009-3-2 16:03:51 阅读:819

关于举办第六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展现新世期大学生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我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决定举办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本届文化艺术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继承和发扬我院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校园文化传统,充分展示我院学生风采,全面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激励青年学生全面发展、立志成才。

二、活动主题:投身评估整改,构建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社团文化艺术节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统筹安排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各学生社团作为社团文化艺术节的主体参与各项活动。

四、活动申报:本次社团文化艺术节以学生社团为活动主体,各个活动项目均由学生社团申报、立项、承办。各社团可独立也可联合申报活动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325日。

五、活动时间:20094月至5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学生社团不仅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重要依托。各系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学生社团在凝聚青年、教育青年、引导青年和锻炼青年方面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本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各团总支和学生社团要积极争取各系党政领导、学院教学与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专业教研室的大力支持,要按照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整体规划,作好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保证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不断探索,提高社团建设水平。

各社团组织要以本次社团文化艺术节为契机,按照《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社团活动的运行规则和推动机制,积极创建品牌社团和品牌项目。各团总支要对系属社团积极引导,按照“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我院社团发展方向,规范社团管理,不断提高我院社团建设的水平。并把学生社团建设工作与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将社团活动纳入到素质拓展系统工程之中。

3、精心策划,扎实推进。

各社团组织要按照团委的整体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秩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节俭搞活动的原则,合理设置和筹划活动项目。在活动的整体推进中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要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各团总支要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做好活动推进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保证活动顺利、健康的开展。

4、注重效果,争先创优。

各学生社团应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精心策划、注重效果,保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并力争做到活动有特色、有影响、有创新、有实效。要认真做好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资料收存和档案建设,搞好活动的总结评比,各社团参加本届社团文化艺术节的有关情况将作为年度学生社团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1、举行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时间一般均应安排在课外活动和周二下午团日活动时间范围内。

2、社团文化艺术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均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活动方案进行,凡未报批的活动一律不得自行举办。

3、活动开展实行项目负责制,各项活动由主办单位全面负责,确保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遵纪守法和秩序良好,出现问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牢记把握活动的正确方向,凡有涉及校外和聘请校外人员讲座与指导的活动,未经学院审查批准,不得擅自活动。

5、充分利用校内外舆论阵地搞好新闻宣传工作。对内新闻宣传和校外宣传统一由院团委审查批准,牢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鼓励向外界媒体宣传艺术节各项活动。

6、争取社会企业赞助和为企业进行适当的形象宣传要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

八、活动经费

各项活动的设置与开展要本着节俭办活动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各社团要积极争取社会资助,但相关事宜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不得自行其事。社团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经费,必须严格管理,切实用于活动支出。

八、总结表彰

社团文化艺术节中各社团的成绩和表现,将作为社团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社团成员的成绩和表现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活动结束后将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社团和个人进行表彰。

                                                                    

                             

                         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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